| 公安部实行部机关局级单位接待处理信访工作制度 |
| (2006-04-13) |
|
【评论】
【推荐给朋友】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窗口】 |
编辑:吴爽 作者:徐灿 来源:公安部网站
因为对验证期间驾驶资格的认定存在争议,辽宁省沈阳市的路某就撞伤自己的驾驶员的驾驶资格问题,委托专人到公安部上访。4月4日,公安部交管局的一位处长在部信访办接待了她。为了让来访者得到最权威的答复,他们约定,将由交管局专司此项业务的车管处负责同志给她解释。4月5日上午,这位委托人得到一个详细的答复。
这是记者在公安部信访办跟踪采访时遇到的处理群众来访的一个事例。连日来,记者在公安部信访办接待现场看到,在这里接待来访群众的,除了信访办的工作人员外,还有来自经侦、刑侦、治安、交管等部机关局级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按照业务对口的原则,现场接待处理群众的来访。
信访办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公安部机关局级单位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工作制度是自3月底开始实行的。按照这一制度,涉及信访问题较多的经侦局、治安局、刑侦局、交管局每周派人到信访办接访两天,办理本部门、本警种在执法活动中引发的信访问题。各局级单位派到信访办接访的干部以处级干部为主,由处长带队组成接访小组,每组至少坚持接访一个月,或在一定时期内相对固定人员接访。局级单位在接访中,可以通过电话督办的方式,督促本系统的有关单位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也可以直接交办、督办,根据需要,还将请基层信访部门和基层部门、警种的负责同志到公安部共同研究解决信访问题。
据统计,自3月20日至4月7日的三周内,部机关有关局级单位共派出36名干部到信访办接待处理了97件信访事项。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机关局级单位接待处理信访事项工作方案》已经于今年4月3日起施行,该方案对部局级单位接访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
一位业务局负责人说:“不只是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更重要的是通过接访,来认真查找、及时整改我们系统在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此前,公安部已经要求各部门、警种通过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事项,努力发现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部门、警种基层基础建设。
据介绍,公安部党委还决定,在部机关局级单位接访的基础上,实行部机关局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要求每个局级单位每个月至少有一名局级领导参加接访。记者从信访办了解到,此前,已经有部分局级单位领导到信访办接待处理信访问题。刑侦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开门接访期间,他们就开始组织局党委成员定期轮流到信访办接访,处理涉及刑侦方面的群众来访。他认为,业务局的领导来接访,能够较为及时地解决问题。通过接访,还能够了解到基层刑侦部门的工作现状,发现执法工作的不足,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实行部机关局级单位接访,是公安部建立健全部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公安部同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今年在开门接访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公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记者了解到,今年第二季度,公安部将组织各级公安督察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督察。
|
|
【评论】
【推荐给朋友】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窗口】 |
|
|
|
|
|
|
|
|